第19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929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合格923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質量指標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農藥殘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
質量指標問題
標稱廈門鷺濱實業有限公司2023年1月2日生產的蛋花酥(芝香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市豐澤永相逢百貨有限公司泉秀分公司。
微生物污染問題
標稱福建省雙龍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2月5日生產的生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市大鴻潤福超市有限公司。
農藥殘留問題
武平縣興一達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3月19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添加劑問題
標稱廈門云東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生產的泡鴨爪,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市洛江區雙陽彭于菲食雜店。
重金屬污染問題
標稱莆田牧海農業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月2日生產的海帶嫩苗,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莆田市荔城區環好超市;
標稱福建溢源海洋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月29日生產的霞浦有機海帶苗,鉛(以Pb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銷售單位為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龍巖萬寶廣場店。福建溢源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責任編輯:彭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