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3大類食品225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農產品。合格222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獸藥殘留問題、質量指標問題、其他污染問題。
獸藥殘留問題
惠安縣民民餐飲店銷售的牛蛙(購進日期為2022年10月29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惠安縣民民餐飲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質量指標問題
漳州新華都百貨有限責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銷售的原味葵花籽(購進日期為2022年11月24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漳州新華都百貨有限責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其他污染問題
三明市梅列區好食匯餐廳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2年11月1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責任編輯:彭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