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4大類食品163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農產品。合格155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獸藥殘留問題、某他污染問題。
食品添加劑問題
惠安縣碧英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馬蹄(油炸面制品)((加工日期為2022年10月31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惠安縣碧英小吃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福建好多多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的紅海蜇頭(購進日期為2022年12月11日),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微生物污染問題
寧德市蕉城區蕉南萍子餐飲店的消毒餐具套裝(碗、杯、勺、盤、小碟)(消毒日期為2022年11月14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獸藥殘留問題
漳州市龍文區碧湖餐飲店銷售的小蚌(購進日期為2022年11月27日),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其他污染問題
廈門美名揚餐飲有限公司的盤子(消毒日期為2022年11月27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鯉城區忠康餐飲店的筷子(消毒日期為2022年11月3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平潭綜合實驗區源泉周麻婆小吃店的筷子(消毒日期為2022年11月3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責任編輯:彭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