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市場秩序,讓福州“煙火氣”更具“安全感”。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大檢查力度,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產品質量及價格監管,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
近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執法人員以及檢測機構對福州市煙花爆竹市場產品進行抽查。共抽查煙花爆竹產品40批次,其中合格37批次,合格率為92.5%。此次抽查共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引燃裝置引火線、引燃裝置的引燃時間等。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要求相關經營者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規定,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點火引線必須是綠色安全引火線且應有明顯標識,目的是利用綠色這種醒目的顏色,提醒消費者不要在其他部位點火。
春節期間,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督促煙花爆竹經營者加強行業自律,規范標簽標識、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同時,嚴格落實節假日值班值守制度,保持12315、12345、消費維權服務站等,投訴舉報渠道暢通無阻,及時受理處置消費者投訴舉報。
元宵節即將來臨,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應當在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正規零售點購買煙花爆竹產品,切勿購買"三無"產品或在無資質店鋪以及網上購買,購買"三無"產品不但質量無保證,且存在安全隱患。
二、個人和家庭購買存放煙花爆竹,應做到數量盡可能少、存放時間盡可能短,并注意遠離火源,避免受潮、雨淋,防止鼠咬,防止自行燃燒、爆炸;同時要把煙花爆竹放在兒童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蚴艿矫土易矒舳l生意外;機動車內不得存放煙花爆竹。
三、 燃放煙花爆竹應自覺遵守當地政府規定,不得在禁燃區域燃放,限放區只允許燃放200響(含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責任編輯:彭賢英]